发布者:大寻网络|TIME : 2016-11-10
厦门APP开发:近日,京东集团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签署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协作机制的备忘录。这是政府主管部门与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经常性互联网食品交易管理协作共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的有效途径,将对实现网络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联防联控起到重要作用,对实现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与京东集团副总裁马健荣出席了签约仪式。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电商的需求,已经由“单纯追求低价”,向“更加注重商品品质和服务体验”过渡。京东始终秉持“正品行货”理念,根植于文化、制度、模式三大基因之上创建了“360度质量保障体系”,从采销、质控、仓储、配送、售后、技术六大环节上进行全流程把控,确保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购体验。
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通过多年商品质控管理经验和电商商品流通的特点,京东根据工作要点及难点,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等,建立了由质控部门统一协调部署,业务部门质控岗各司其责,招商、资质审核、售后、研发等多部门支撑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品质管理机制,保障整个食品及其他品类商品网购的业务闭环得到严格的把控,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质控工作,形成“品质保障”的强大合力。
为加强京东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京东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由京东商城管理部统筹协调各事业部品控和仓储运营品控专员,负责公司食品的入驻资质审核、食品信息发布页面合规审核、食品仓储运营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投诉危机处理等工作。京东主要通过严把准入关、强化供应商和商家日常管理、严格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运用技术和大数据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控水平。
此次食药监总局与京东集团签署备忘录,不仅是食品安全领域政企合作的有益尝试,也必将通过此种社会共治的方式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下一步,京东将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备忘录精神,在食药监总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动信息共享、信息通报,强化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自律水平,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厦门APP开发文章来自百度新闻)
联系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3号之二204|A3~A5
电话:0592-5786385
传真:0592-5786385
QQ:413141903